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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米林市县城饮用水源地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24   浏览次数:   【字体:

林芝市米林市县城饮用水源地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林芝市米林市县城饮用水源地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的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1l_e6vUE7CvsMZSJhQnSQ?pwd=n0jd

提取码:n0jd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咨询、发邮件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8IHcn0FyzcLZPrxdLoFyw?pwd=2ckb

提取码:2ckb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通过网络连接下载公众意见表,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按如下方式电话或邮件至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米林市水利服务站

联系人:尤志强联系电话:15089010046

邮箱:7009300@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624日至2024年7月5日,共10个工作日。

网站链接:    自治区政府网站      区(市)县政府门户网站      市级部门网站  

主办单位:米林市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林芝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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