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米林市林业和草原局在市委、市政府及林芝市林草局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密围绕《自治区全面依法治藏2025年工作要点》部署要求,以“法治护航生态、执法守护绿色”为核心目标,将法治建设全面贯彻林草资源保护、执法监管、政务服务全过程。依托“林长+”协同治理机制,强化制度保障、规范执法行为、深化普法宣传,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全市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根基。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刚性工作要求,构建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通过层层压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确保法治建设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年初调整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统筹推进年度法治工作;结合林长制深化、森林草原防火攻坚等重点任务,修订《2025年米林市林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明确15项核心任务及责任分工。全年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8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协调解决“林长+检察长”机制衔接、林区施工企业法治监管等实际问题6项,确保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
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责任,讲授生态法治党课2堂,亲自督办“违规占用林地”“林区违规用火”等重大案件12起,联合市法院、检察院搭建“野生大花黄牡丹司法保护基地”,构建“行政执法+司法保障”协同保护体系。主动接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监督检查1次,配合市纪委监委开展林草领域廉政风险排查,针对审批、执法等关键环节完善廉政防控措施8项。全年无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执法办案情况,林草行政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聚焦林草资源保护核心职能,以“规范执法+科技赋能”为重要抓手,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全年累计排查涉林草违法线索141起、林区违规用火案件43起,立案查处59起,处罚金额79万元,案件办理合格率达100%,无行政复议撤销、行政诉讼败诉及国家赔偿案件,有效维护了林草资源安全。
实行“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双重监管模式,全年开展林草重点区域日常巡查300余次,针对188家入林施工企业开展森林草原防火专项检查,重点核查违规野外用火、火种携带管理等突出问题。对违规用火行为保持高压整治态势,累计查处森林草原防火违法案件43起,处罚金额60余万元。创新推出“执法+服务”模式,承诺为30人以上施工点提供入林证上门办理服务,并同步开展防火法治培训,实现监管与服务双向提升。
1.严厉打击非法侵占行为。联合乡镇、自然资源等部门组建专项执法工作组,对派镇、米林镇等重点区域141个违规占用林草地宗地开展全面核查,涉及面积15.47公顷,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68份,结案14起,14名当事人已足额缴纳罚款并承诺限期恢复林草生产条件。结合上级林地判读图斑反馈信息,精准核查丹娘乡20起疑似违规占地行为,其中群众破坏林草地18起、项目违规用地2处,目前正依法依规稳步推进处置工作。
2.全力守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加强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日常巡查与保护,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等违法行为,2025年成功救助黑颈天鹅、麋鹿等野生保护动物8只,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5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3只,有效维护了区域生物多样性。
3.规范虫草采集管理秩序。联合朗县虫草管理部门开展阿拉塘虫草采集区专项整治行动,拉网式排查外来及越界采挖人员,累计清理违规人员44名并移交属地政府处置,进一步完善了跨区域虫草采集协同监管机制。
组织开展林草执法专题培训5次,覆盖执法人员32人次,重点提升法律法规应用、调查取证规范等实操能力;配备无人机、执法记录仪、GPS定位仪等专业装备,在重点林区安装44个智能烟火识别摄像头,通过科技手段发现并查处偏远林区违法案件8起。深化部门协同执法,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0余次,建立健全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衔接机制,形成林草资源保护执法合力。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构建“线上平台+线下阵地+精准推送”的立体化普法宣传体系,全年累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00余次,覆盖群众、企业及在校学生14680人次,林草法治知晓率和群众守法意识显著提升。
结合森林防火宣传月、世界野生动物保护日等重要节点,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普法资料、播放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在市政务中心、乡镇集市等人员密集区域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创新推出“森林草原违法举报二维码”普法载体,将《森林防火条例》核心条款与举报流程、奖励标准融合呈现,制作张贴纸质二维码800张,配套设立30万元举报奖励资金,既拓宽了社会监督渠道,又强化了普法宣传效果。“3·12”植树节期间,种植光核桃、柳树等树木1.66万株,悬挂生态法治标语牌360个,实现“植绿护绿”与“普法守法”双向促进。
针对188家入林施工企业开展“法治交底”专项行动150场,签订生态保护法治承诺书188份;依托8个乡镇林草专业管护站,用藏汉双语深入乡村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法治进万家”活动20场,发放普法资料1525份、宣传物资700余份;联合教育部门开展“生态法治进校园”巡讲6场,覆盖全市18所学校。选取“1·08林区违规用火案”等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3部,在施工企业、乡镇村组循环播放,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依托“米林林草”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矩阵,推送森林草原防火法治短视频、政策法规解读等内容18条。针对群众关心的征迁补偿、违建处置等热点问题,专题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关条款解读,破除部分群众“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引导群众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益。
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保障,将法治要求全面融入林草审批、监管、服务全过程,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全年办理林草政务服务事项3200件,群众满意度达99.8%,法治制度的刚性约束和保障作用充分发挥。
制定《米林市林区施工项目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行业部门、乡镇政府、施工企业、管护人员四级责任体系及12项重点任务;研究制定建设项目占用一般湿地办理程序,填补湿地保护监管制度空白。
积极承接自治区下放林草审批权限3项,将占用林地、林木采伐等高频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平均压缩40%。全年审核草原征占用项目45起、林地征占用项目68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3个,所有审批事项均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实现审批规范与资源保护有机统一。
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过程中,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林草工作要求和米林市实际情况,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
1.基层执法力量薄弱。全市仅有12个林草执法人员,乡镇主要依赖兼职人员开展工作,无执法权限。面对188家入林施工企业和广袤的林区监管范围,存在监管覆盖不全面、违法线索响应不及时等问题,且强制拆除等执法程序复杂,易引发矛盾纠纷。
2.法治意识不均衡。部分群众和企业生态保护法治意识淡薄,对征迁补偿、森林草原防火等政策法规了解不深、理解不透,存在“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违规用火、非法占用林草地等违法行为仍有发生。
3.制度执行与协作不足。历史遗留违建与新建违建问题交织,部分地块权属、性质情况复杂,难以精准区分处置,易引发公平性质疑;“林长+部门”协同机制虽已建立,但在案件移送标准、证据衔接规范等细节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效能有待提升。
4.科技应用深度不够。虽配备了无人机、智能摄像头等信息化装备,但重点林区信息化监管覆盖率低,且部分执法人员科技应用能力不足,“智慧执法”的优势未得到充分发挥,偏远林区执法取证难、监管滞后等问题依然存在。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精准发力,推动林草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1.补强基层执法力量。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支持,为8个乡镇争取下放执法权,并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加强基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重点提升“识别违建、依法处置”的专业能力和柔性执法水平。
2.深化精准普法宣传。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打造“流动法治宣传车”深入偏远乡村开展巡回宣传;针对特殊人群制作图文并茂的普法手册,依托短视频平台推出“生态法治”等通俗易懂的普法内容;落实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参与法治学习和违法线索举报。围绕征迁安置、违建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提升群众依法配合工作的意识。
3.完善制度协作机制。制定历史违建与新建违建分类处置标准和操作流程,明确认定依据、处置程序及责任主体,确保处置工作公平公正、依法合规;细化“林长+公安+检察”协同工作机制,制定统一的案件移送标准、证据衔接规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协作难题。
4.强化科技赋能执法。落实《米林市森林草原防火“电子网围栏”实施方案》,在米林镇等3个乡镇率先开展试点,依托智能定位终端构建入林人员动态监管体系。开展科技应用专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信息化装备操作水平,充分释放“智慧执法”效能。
5.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划定林草资源保护责任区域,由村级护林员担任片区监管责任人,负责日常巡查、线索上报及政策传达工作,实现“每片林地有人管、每处违建早发现”。
今后,我局将持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林草事业发展大局,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以更坚实的法治保障、更有力的执法举措守护米林绿水青山,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米林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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