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25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不断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现将全年法治建设总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法治建设履职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法治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始终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和年中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建设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调整充实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协同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保障规范运行。完善局内部法治建设工作规则,激发全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责任明确。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法治素养。重视财政法治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及各类法治专题培训。加强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训练,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执法公正的财政法治队伍。
二、依法履职情况
(一)严格预算管理,规范资金分配。严格遵守《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不断完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体系。强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追加和调整事项。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将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依法依规做好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与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公平、有效下达。
(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依法依规壮大财力。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征收行为,确保应收尽收。
(三)加强财政监督,维护财经秩序。依法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围绕重大财政政策落实、预算执行、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维护良好的财经秩序。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整改发现问题。
(四)优化政府采购,提升监管效能。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制度规定,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透明度。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依法处理供应商投诉,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规范国资管理,防止资产流失。依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一)突出重点对象,抓好内部学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线上学习及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行政处罚法等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全年组织各类法治学习20余次。
(二)拓展宣传渠道,营造法治氛围。结合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推动财政普法进企业,提升社会公众对财政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认同感。
(三)注重以案释法,增强宣传实效。选取财政领域典型案例,通过案例分析、政策解读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和管理服务对象进行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方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四、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
(一)完善内部制度体系。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结合财政管理实际,持续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工作。重点修订完善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形成了覆盖财政运行各环节的制度框架。
(二)推进政务公开透明。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财政预算决算、财政政策法规、行政执法信息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升财政工作透明度。
五、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法治思维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仍需加强,习惯于凭经验办事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
(二)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普法形式有时较为单一,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的精准普法有待深化,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有待强化。个别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制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需要进一步树立和加强。
(四)财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在行政执法程序、证据收集、文书规范等方面,与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六、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持续深化法治理念教育。将法治教育摆在干部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通过常态化、系统化的学习培训,引导全体财政干部深刻认识法治对于财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自觉将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开展分众化、差异化的法治宣传,提升普法精准度。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三)严格规范财政执法行为。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完善执法记录。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财政执法的规范化、透明化水平。
(四)加强内外协同与联动。积极加强与司法、审计、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法治建设合力。同时,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对财政法治建设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2026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法治思维引领财政改革与发展,不断巩固和拓展法治建设成果,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推动财政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更大力量。
米林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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