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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52号)

  • 20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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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告

(2022年第52号)


自8月26日实现社会面清零以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连续开展14轮全员核酸检测,已连续14天无社会面阳性感染者。从9月1日至7日,已连续7天无新增本土病例,并从9月2日开始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目前,全市中高风险区域已全部消除,七县区和市主城区所有网格已解封。经专家组研判,已实现动态清零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于9月8日12时起解除全市社会面临时管控,市辖区内人员可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跨县流动,全市转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阶段。

二、全面贯彻动态清零总方针,突出以快制快、强化力量支持和科学指导,同心协力、全力应对,采取积极的措施,发现一起、扑灭一起,以最快速度、最有力的措施扑灭疫情。

三、持续加强外防输入,各检查卡点要加强对外来入林及过境车辆人员管控,对外来入林车辆人员严格按照市疫情办第16号通告落实防控要求。

(一)对外来进入林芝辖区内运输物资的货车和人员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严格落实车辆严消毒、作业不交叉、人员不接触等要求。

(二)对入林人员和离林后返林人员,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林后实行3天集中隔离和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1、2、3、5、7天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采取集中健康监测。9月8日起入(返)林人员集中隔离和集中健康监测期间所有费用自理,现有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继续严格执行相关管控规定。

(三)对过境车辆和人员由公安部门派出车辆点对点送到目的地并由属地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管控或送出林芝。

(四)位于国道、省道等通外道路沿线乡镇、村庄、施工单位及沿途商业店铺等由各县区按属地管理原则细化管理方案,实行提级管控。

四、加强村(居)、小区管理。对出入村(居)、小区的所有人员,严格落实“一测一扫三查验”,积极开展无疫小区创建活动,做好小区电梯、楼梯等重点部位消杀。

五、持续做好核酸检测。自9月8日起,与入林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等重点人员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对其他人员每3天开展一次免费全员核酸检测。各县(区)结合实际,设立固定的便民自费核酸采集点,为出行、办事的市民提供方便;同时,根据疫情形势研判,适时过渡到疫情防控常态化核酸检测,科学确定辖区内开展核酸检测的人群范围和频次。

六、各级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公交、出租车(网约车)、市域内班线客运逐步恢复正常运营。各级各类学校将有序开展复学复课工作。

七、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各企业、项目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有序开放的商场、超市、母婴店、药店、理发店、餐饮店、酒店宾馆等经营场所严格落实“一测一扫三查验”。各旅游景区景点经过风险评估后,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逐步恢复开放。

八、持续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区域范围内网吧、酒吧、KTV、电影院、洗浴场所等密闭场所暂不营业;所有宗教活动场所遵循自治区党委统战部“三个暂停”要求;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监所等单位仍实行闭环管理。其他公共场所实行预约、错峰、限流等方式有序开放。聚集性活动要“事前报备”,确保“一活动一方案”。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九、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各族干部群众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核酸检测,坚持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卫生习惯,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及时按程序报告。

十、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四方责任”,不断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质量,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双胜利。

解封不等于解防,放宽不等于放松。请全市各族干部群众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以实际行动共同守护健康家园,巩固来之不易防控成果,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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