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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

  • 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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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7%;21个地表水断面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或优于Ш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13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满足Ш类水水质要求,水质达标率为100%;八一镇主城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土壤环境质量处于自然本底。生态质量指数连续多年保持在70分以上,生态质量综合评价为Ⅰ类。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占到全市国土面积的78.83%,位居全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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