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探索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改革。目前,全市林地面积657.44万公顷、森林面积 544.35万公项,森林覆盖率 47.66%。
“制度+政策”强基础。始终坚持“生态优先、严格保护、分级管理、责权统一、合理利用”的原则,出台《林芝市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明确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用于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助和公共管护等支出,进一步激发广大农牧民群众爱绿、护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制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积极争取自治区林草局政策支持,将“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权限下放到各县(区、市),逐步提高一线森林防火、护林人员的薪资待遇。
“补助+保险”强保障。在严格落实制度和争取政策支持的基础上,通过试点增加配套资金等方式,提高管护员队伍待遇。2023年,全市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2.99亿元。以巴宜区为试点,立足实际、先行先试,加大管护人员保障力度,为专业管护员等每人每年购买2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解决管护人员的“后顾之忧”,让广大管护人员安身、安心、安业。
“责任+监督”强管理。持续跟踪监督和检查护林员、管护员的上岗情况,确保防火期全员在岗在位,对长期不在岗、巡查不力的管护人员予以解聘,确保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真正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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