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林市人民政府
关于《米林市米林镇等8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5-2035年)》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21号),我市组织编制了《米林市米林镇等8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5-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西藏自治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为提高规划科学性、可实施性,现将该方案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9月12日,为期30天。
二、公示方式:
社会各界可于2026年9月12日前,通过邮寄纸质意见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建议。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米林市米林镇等8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5-2035年)意见建议”字样。逾期未提出意见、建议或申请等书面材料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对公示方案没有异议。
1.公示网站:米林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milin.gov.cn/)。
2.邮寄地址:米林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办公室。
3.电子邮箱:mlgtkjgh@126.com。
4.联系电话:0894-5452855。
5.反馈时间:公示期间工作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6.本次为规划草案公示,所有数据及内容以最终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