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林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尼玛扎西主持召开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主任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兴平、欧珠多吉、周传峰、王东升、罗恒伟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建议议程,拟定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8月下旬召开。
会议研究了《林芝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林芝市尼洋河流域保护条例(草案)》,以及《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的决定(草案)》等,同意将上述事项提请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关于林芝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以及《关于审查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食品安全调研的报告》等,要求根据会议研究情况修改完善后转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含人选)、机关各调研员,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立法专班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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