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4日  星期一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搜 索

林芝市米林市2025年第一批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 2025-03-14
  • 【字体:    
  • 【打印文本】

林芝市米林市2025年第批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综合论证意见的通知》、《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藏财农指〔2024〕52号)和关于下达《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藏财农指〔2024〕6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特制定《林芝市米林市2025年第一批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及会议精神牢固树牢“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思想观念,紧紧围绕“四个不摘”要求与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基本方针,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为契机,优化资金供给机制,明确资金投资方向,统筹做好项目安排。继续激发脱贫户、“三类人口”监测户的内生动力,实现群众增收创收,切实让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上发挥积极作用,助力全市乡村振兴工作顺利推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总体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使用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的主导作用,切实落实“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和项目、资金、责任、监管“四到县区”要求,坚决杜绝用于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负面清单事项

(二)加强统筹安排,注重实效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过程中,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衔接推进五大振兴,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等工作加大整村推进建设,坚决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中之重,优先保障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支出,兼顾农业农村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三)做好部门衔接,形成合力进一步做好与相关行业部门的衔接工作,提前对接项目用地、环评等基础工作,规范项目涉及和实施工作,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尽早落实落地

三、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要求,通过推进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形成资金“合力”,集中投入,精准发力,聚焦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聚焦乡村振兴示范村打造、整村推进等民心工程,聚焦脱贫户、“三类人口”监测户,继续加大产业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推动乡村有效治理,进一步增强产业发展后劲,提升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拓展群众致富渠道,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序推动乡村振兴。

四、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范围

2025年第一批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来源为:2025年中央财政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432万元2025年自治区级财政衔接资金4047万元;市级财政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07万元2025县级财政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88万

五、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式及资金来源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式:按照前期申报的林芝市米林市2025年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清单,此次第一批总投资21869.48万元,已到位资金21106万元,涉及项目24个,分别为: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12个,总投资11819.23万元,到位资金10955.75(缺口资金863.48万元);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5个,总投资2165万元,到位资金2165万元;宜居宜业和美村庄6个,总投资7680万元,到位资金7680万元;扶贫贷款贴息类1个,总投资205.25万元,到位资金205.25万元。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来源:共计2110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432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47万元、地(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07万元、县(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88万元。

六、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向

(一)乡村特色产业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

1.米林镇邦仲自驾驿站项目(二期)。总投资1351.03万元,资金已到位1351.03万元。建设地点:米林市米林镇邦仲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民宿楼2栋2180㎡,48个房间;户外集散地及场地平整,交通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周边环境提升整治、其他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由邦仲村集体牵头运营+企业商户等模式撬动商贸服务一体的综合服务业。辐射带动170户农牧户614人,其中脱贫户2377人受益。项目主管部门:米林市农业农村局,项目负责人:王浩,项目计划开工年月:2025年1月3日;计划完工年月2025年12月,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41.03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地(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万元,县(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万元。

2.米林市派镇大渡卡村特色民宿建设项目(二期)。总投资2816万元,资金已到位2816万元。建设地点:派镇大渡卡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特色民宿约4000平方米,以及水电路等附属设施。辐射带动162户农牧户602人,其中脱贫户2686人受益。项目主管部门:米林市农业农村局,项目负责人:王浩,项目计划开工年月:2025年3月底;计划完工年月:2025年12月,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72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38万元,地(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0万元,县(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6万元。

3.米林市蛋鸡繁育基地建设项目(三期)。总投资1200万元,资金已到位1200万元。建设地点:米林市米林镇雪卡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鸡舍2栋、孵化室1栋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1.新建三期鸡蛋舍2栋面积1105平方2.新建三期孵化室1栋面积200平方3.鸡屠宰室1栋面积100平方4.冷库1栋面积126平方5.鸡隔离舍1栋48平方米、饲料库房面积500平方米;设备:鸡笼和供暖设备、饲料粉碎机、饲料搅拌机、孵化设备、屠宰设备、冷库设备等(为提高保供需求,目前蛋鸡存栏6万羽,年产蛋1680万枚,年产值达1008万元,该项目建成后养殖量达9万羽,产值达1512万元,届时可满足保供需求)。辐射带动33户农牧户124人,其中脱贫户28人受益。项目主管部门:米林市农业农村局,项目负责人:王浩,项目计划开工年月:2025年3月底;计划完工年月:2025年12月,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80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0万元,地(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万元,县(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0万元。

4.米林市水产养殖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资金已到位1600万元。建设地点:米林市米林镇雪卡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60亩的水产养殖基地;水处理车间、鱼苗繁育车间、培育车间、温室养殖车间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主要建设内容为:鱼种车间775.62平方米、水处理车间490.05平方米、繁育车间652.06平方米;鱼苗培育车间1676.33平方米;两层管理用房721.04平方米;室外养殖鱼池32个,室外总体给排水1项,室外总体电气工程1项;新建围墙620.80米,新建大门1座,室外生态鱼池4372.30平方米;硬化道路1489.47平方米,简易水泥道路964.18平方米;蓄水池室外引水管200米,生态尾水沟280平方米,原有电线杆迁移一项;土石方工程1项;养殖设备(增氧机、深水泵、鼓风机、发电机、紫外线消毒设备、砂滤处理设备等)购置预留1项 。增殖放流鱼苗存栏600万尾,包括异齿裂腹鱼、拉萨裸裂尻鱼、拉萨裂腹鱼、巨须裂腹鱼、尖裸鲤、双须叶须鱼和弧唇裂腹鱼等,商品鱼类有:双须叶须鱼,拉萨裸裂尻,虹鳟鱼,巨须裂鱼,拉萨裂腹鱼,异齿裂腹鱼,鲟鱼,亚东鱼。年产能达50吨,产值达150万元。吸纳本地的未就业大学生人群;普通员工10余人。辐射带动33户农牧户124人,其中脱贫户28人受益。项目主管部门:米林市农业农村局,项目负责人:王浩,项目计划开工年月:2025年3月底;计划完工年月2025年12月,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92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0万元,地(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万元,县(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8万元。

5.米林市绵羊示范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800万元,资金已到位800万元。建设地点:米林市羌纳乡巴嘎村哲玛岗小组,主要建设内容为:该村总用地面积4094.3平方米,约合6.14亩;总建筑面积1657.1㎡;(1)绵羊养殖区(建筑):新建1#羊舍403.8㎡,新建2#羊舍280㎡,新建3#羊舍160㎡,新建4#羊舍576.2㎡,隔离羊舍60㎡,饲料棚150㎡,新建房屋27㎡。(2)附属工程:新建碎石路面254.8㎡,室外排水工程1项,室外电气工程1项,新建围墙45米,新建消毒池1项,洗浴池2项,场地平整2000 ㎡,室外羊圈铁栅栏80米,浆砌片石排水渠83米,入口硬化道路72㎡。(3)采购类:公羊10只,母羊200只(品种更新)。本项目拟计划总投资811.8万元,每年羊存栏数量300头左右。

出肉率:年产羊肉:272.94吨。(成年肉羊屠宰率49.81%,平均胴体重127.1 公斤,净肉率36.7%,平均产净肉82.71公斤,同时可年产近3万元的羊毛以及可观的羊粪收入)。辐射带动31户农牧户134人,其中脱贫户49人受益。项目主管部门:米林市农业农村局,项目负责人:王浩,项目计划开工年月:2025年3月底;计划完工年月2025年12月,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96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0万元,地(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万元,县(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4万元。

6.米林市山羊示范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800万元,资金已到位800万元。建设地点:米林市卧龙镇麦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山羊养殖区(建筑):新建1#羊舍558㎡,新建2#羊舍624㎡,新建3#羊舍336㎡,隔离羊舍60㎡,饲料棚150㎡,兽医室+值班室27㎡。(2)附属工程:新建碎石路面250㎡,室外排水工程1项,室外电气工程1项,新建围墙45米,新建消毒池1项,洗浴池2项,场地平整2000 ㎡,室外羊圈铁栅栏70米,浆砌片石排水渠76米。(3)采购类:公羊12只,母羊240只(藏区山羊)。年产羊肉:272.94吨。(成年肉羊屠宰率49.81%,平均胴体重127.1 公斤,净肉率36.7%,平均产净肉82.71公斤。同时有可观的羊粪收入)。辐射带动70户农牧户276人,其中脱贫户5户11人。项目主管部门:米林市农业农村局,项目负责人:王浩,项目计划开工年月:2025年3月底;计划完工年月2025年12月,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96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0万元,地(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万元,县(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4万元。

7.米林市鲁霞沟边境(产业配套)温室建设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资金已到位1300万元。建设地点:米林市丹娘乡鲁霞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温室6500平米。每户50平米,砖砌三面墙体结构。(均采用砖混结构,温室外墙采用实心混凝土砌块,屋面采用轻钢结构+8毫厚阳光板+保暖棉,室内种植土换填50公分)。辐射带动130户农牧户483人,其中脱贫户26户91人。项目主管部门:米林市农业农村局,项目负责人:王浩,项目计划开工年月:2025年3月底;计划完工年月2025年12月,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47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0万元,地(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5万元,县(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8万元。

8.米林市鲁霞沟边境(产业配套)建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资金已到位600万元。建设地点:米林市丹娘乡鲁霞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餐厅430平米、厨房150平米、响箭场320平米。辐射带动130户农牧户483人,其中脱贫户26户91人。项目主管部门:米林市农业农村局,项目负责人:王浩,项目计划开工年月:2025年3月底;计划完工年月2025年12月,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2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0万元,地(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万元,县(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8万元。

9.米林市南伊沟边境(产业配套)牲畜温棚建设项目。总投资141万元,资金已到位122.72万元。建设地点:南伊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牲畜暖棚3760平方米。94户每户40平米,每户补贴1.5万元。辐射带动94户农牧户315人,其中脱贫户618人受益。项目主管部门:米林市南伊乡人民政府,项目负责人:索朗顿珠,项目计划开工年月:2025年3月底;计划完工年月2025年12月,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2.72万元(缺口资金18.28万元)。

10.全市SY搬迁新增30户牛棚建设项目。总投资46万元,资金已到位46万元。建设地点:米林市,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30座牛棚,每座40㎡.每户补贴1.5万元。辐射带动30户农牧户96人。项目主管部门:米林市农业农村局,项目负责人:王浩,项目计划开工年月:2025年3月底;计划完工年月2025年12月,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6万元。

11.南伊乡南伊村藏猪养殖项目。总投资70万元,缺口资金:70万元。建设地点:米林市南伊乡南伊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猪圈1所(40间房、每间30平方,共计1200平方)、场地硬化,饲料库房1间60㎡,每户补贴1.5万元。辐射带动40户农牧户160人,其中脱贫户633人受益。项目主管部门:米林市南伊乡人民政府,项目负责人:索朗顿珠,项目计划开工年月:2025年3月底;计划完工年月2025年12月,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万元。

12.米林市SY搬迁犏奶牛养殖项目。总投资1095.2万元,缺口资金:1095.2万元。建设地点:米林市,主要建设内容为:全市211户,1369人三岩搬迁群众,人均1头,购置犏奶牛1369头,采取村集体管理,到户养殖的方式实施。 通过县级指导,乡级管理,村级实施,农户养殖的方式,2-3岁的犏牛,每头8000元,政府补贴8000元/头,群众自行采购(犏牛),每年每头上交200元给村集体,作为村集体经济。实行入户养殖,乡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与村(养殖户)签订养殖协议,保障资金可循环使用,滚动发展,持续带动群众增收。辐射带动211户农牧户1396人。项目主管部门:米林市农业农村局,项目负责人:王浩,项目计划开工年月:2025年4月底;计划完工年月2025年12月,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95.2万元。

(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

1.米林市卧龙村农田灌溉水渠建设项目。总投资520万元,资金已到位520万元。建设地点:米林市卧龙镇卧龙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农田水渠6500米以及配套农桥、分水口等设施。辐射带动83户农牧户350人,其中脱贫户1139人受益。项目主管部门:米林市农业农村局,项目负责人:王浩,项目计划开工年月:2025年3月底;计划完工年月2025年12月,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3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4万元,地(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万元,县(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7万元。

2.米林市米尼村农田灌溉水渠建设项目。总投资320万元,资金已到位320万元。建设地点:米林市羌纳乡米尼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农田水渠1200米以及蓄水池、配套农桥、分水口等设施。辐射带动35户农牧户147人,其中脱贫户312人受益。项目主管部门:米林市农业农村局,项目负责人:王浩,项目计划开工年月:2025年3月底;计划完工年月2025年12月,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8.4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4万元,地(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万元,县(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1.6万元。

3.米林市邦仲村农田灌溉水渠建设项目。总投资550万元,资金已到位550万元。建设地点:米林市米林镇邦仲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农田水渠6500米以及配套农桥、分水口等设施。辐射带动171户农牧户595人,其中脱贫户2281人受益。项目主管部门:米林市农业农村局,项目负责人:王浩,项目计划开工年月:2025年3月底;计划完工年月2025年12月,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1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0万元,地(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5万元,县(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1.5万元。

4.米林市卧龙镇本宗下却村渠道修复工程。总投资380万元,资金已到位380万元。建设地点:米林市卧龙镇下却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年旧失修U型渠3865.8m,总宽0.7m;修建4条主渠总长 2381.5m,总宽0.9m,10条支渠总长2230.9m,总宽0.8m,及附属工程。辐射带动101户农牧户375人,其中脱贫户826人受益。项目主管部门:米林市卧龙镇人民政府,项目计划开工年月:2025年3月底;计划完工年月2025年12月,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6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6万元,地(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万元,县(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9万元。

5.米林市扎绕乡多卡村灌溉水渠建设项目。总投资395万元,资金已到位395万元。建设地点:米林市扎绕乡多卡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取水口1项、渠道工程含4条砼主渠2381.5m(600mm*600mm)及10条支梁2789.5m(500mm*500mm)、阀门等,及砼渠道拆除等、农桥4座,长4.5m,采用C25F200砼,分水口121处等渠系建筑物及其他附属工程。辐射带动57户农牧户244人,其中脱贫户1148人受益。项目主管部门:米林市扎绕乡人民政府,项目负责人:阿旺班久,项目计划开工年月:2025年3月底;计划完工年月2025年12月,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3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9万元,地(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万元,县(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1万元。

(三)宜居宜业和美村庄(整村推进类)

1.米林市派镇派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总投资1730万元,资金已到位1730万元。建设地点:米林市派镇派村,主要建设内容为:1.派四小组原有硬化提升工程1048.53平方米;新建村内支路提升工程323.51平方米;现有硬化道路破损恢复1745平方米;新建硬化271平方米;新建入户道路383平方米;片石铺装577.07平方米;过街钢管25米;新建挡墙50米;排污工程1项;排污工程1项;新建路灯15盏;路灯维修15盏等附属工程。2.(转运站)小组新建入户道路247.26平方米;破损路面维修501.21平方米;过街钢管25米;新建挡墙78米;新建截水沟51米;排污工程1项;新建路灯10盏;路灯维修10盏等附属工程。3.达乃小组村内主道路维修改造4000平方米;新建入户道路677.53平方米;村内路面破损维修1576.08平方米;新建盖板沟631.20米;片石铺装777.61平方米;过街钢管25米;灌溉水渠工程7000米;排污工程1项;排污工程1项;新建路灯5盏;路灯维修7盏;新建公厕39.2平方米。4.围墙补助工程400米,250元每米;新建牛棚29户(每户补助1.5万元)及相关附属设施。辐射带动100户农牧户341人,其中脱贫户1434人受益。项目主管部门:米林市农业农村局,项目负责人:王浩,项目计划开工年月:2025年3月底;计划完工年月2025年12月,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72.6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6万元,地(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6.5万元,县(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4.9万元。

2.米林市派镇雪嘎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总投资700万元,资金已到位700万元。建设地点:米林市派镇雪嘎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原地下PE管道更换为混凝土水渠595米,新建混凝土主渠2180米,新建混凝土支渠4970米;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池1座;井盖更换4座;污水管网修复32米。原混凝土道路破损严重,新建村庄主要道路宽度统一为4.0m,硬化面积约5464㎡。入户道路统一为3米,硬化面积为656㎡。辐射带动136户农牧户143人,其中脱贫户1553人受益。项目主管部门:米林市农业农村局,项目负责人:王浩,项目计划开工年月:2025年3月;计划完工年月2025年12月,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34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0万元,地(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万元,县(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1万元。

3.米林市里龙乡里龙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总投资680万元,资金已到位680万元。建设地点:米林市里龙乡里龙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饮水主管及入户管道1800米、新修蓄水池1座;房前屋后排水沟500米;维修整村污水管网1085米及污水处理设施及土石方工程;维修新建村庄围墙改造650米及附属设施;道路维修1300米,维修打麦场场地589.34平方米;新建公厕39.16平方米;维护维修便桥1座;新建草料棚120平米。改造提升村内基础设施,补贴工程:围墙650米,250元每米;网围栏500米,190元每米。辐射带动42户农牧户137人,其中脱贫户716人受益。项目主管部门:米林市农业农村局,项目负责人:王浩,项目计划开工年月:2025年3月底;计划完工年月2025年12月,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21.6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6万元,地(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万元,县(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4万元。

4.米林市派镇索松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总投资2620万元,资金已到位2620万元。建设地点:米林市派镇索松村,主要建设内容为:1.索松村原有硬化地面(道路提升)8768.16平方米;原有硬化地面破损恢复5636.47平方米;新建入户道路硬化2048平方米;新建硬化地面248平方米;新建盖板雨水沟497米;新建排水明沟1069.83米;新建波形护栏617米;新建挡墙378米;道路交安工程1项;过街钢管45米;片石铺装1043.85平方米;灌溉水渠工程2500米;排污工程1项;人饮工程1项;新建路灯15盏;路灯维修35盏;新建公厕39.2平方米等附属工程。2.吞白组原有硬化道路提升工程6054.68平方米;新建入户道路3332.09平方米;破损路面维修1697.35平方米;新建排水明沟680米;新建盖板雨水沟495米; 过街钢管45米;新建挡墙150米;片石铺贴1154.76平方米;排污工程1项;人饮工程1项;新建路灯15盏;路灯维修25盏;新建公厕39.2平方等附属工程。3.围墙补助工程1200米,按250元每米补助,及相关附属设施。辐射带动132户农牧户480人,其中脱贫户2280人受益。项目主管部门:米林市城投公司项目计划开工年月:2025年3月底;计划完工年月2025年12月,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24.4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24万元,地(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1万元,县(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0.6万元。

5.米林市卧龙镇阿拉塘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总投资500万元,资金已到位500万元。建设地点:米林市卧龙镇阿拉塘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饮水管道:4000米,道路提升:1200平米,排水沟:1500米,污水沟、排污设施(生化池2个,雨污分流):1600米,太阳能路灯:30盏(4.5米高)。辐射带动23户农牧户110人,其中脱贫户319人受益。项目主管部门:米林市卧龙镇人民政府,项目计划开工年月:2025年3月底;计划完工年月2025年12月,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0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地(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万元,县(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5万元。

6.米林市卧龙镇角木那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总投资1450万元,资金已到位1450万元。建设地点:米林市卧龙镇角木那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饮水管道:6000米,道路提升:20000平米,排水沟:3200米,污水沟、排污设施(生化池3个,雨污分流):6400米,太阳能路灯:30盏(4.5米高)。辐射带动85户农牧户389人,其中脱贫户1035人受益。项目主管部门:米林市卧龙镇人民政府,项目计划开工年月:2025年3月底;计划完工年月2025年12月,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00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90万元,地(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2万元,县(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8万元。

(四)扶贫贷款贴息类

1.2024年贷款贴息。总投资205.25万元,资金已到位205.25万元。建设地点:米林市,主要建设内容为:完成2024年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利差补贴)。项目主管部门:米林市农业农村局,项目负责人:王浩,项目计划开工年月:2025年3月底;计划完工年月2025年12月,资金来源: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05.25万元。

七、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拨付程序

在上级部门正式批复整合方案之前,市财政局等部门将收到的各级财政资金指标文件及资金到位情况及时告知农业农村局,期间已通过上级审核明确需实施的项目可提前实施

)在收到上级部门正式批复后,财政局等部门将在30个工作日内按项目建设进度拨付,并及时将资金拨付进度报林芝市财政局等部门

对进度严重滞后的建设项目或项目闲置资金,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适时收回,并有权将收回资金调剂其他项目使用

(四)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区、市、县各级对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拨付要求,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全力完成本年度资金拨付任务。

八、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监督管理

(一)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结合整合方案,科学严谨做好项目设计(概算)等,通过项目审批部门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依法依规进行项目招标或邀标。

(二)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建设内容、工程设计等实施项目,督促施工方开工建设,监督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积极组织参与项目各阶段验收,配合各级做好项目调度,开展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三)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按照“一项目一档案”规定,主动收集、整理、完善项目资料,健全项目档案,做好项目库录入工作。

(四)市监察委、财政局要定期、不定期对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切实加强整合资金日常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声势氛围。探索完善整合资金使用检查方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要加强事前的监管力度。要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检查和监督工作。

九、绩效考评

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脱贫人口“三类人口”监测对象受益,联农带农利益联结;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计划执行情况总结材料、资金拨付及相关材料以及各单位职责落实、违纪违法情况。

十、责任追究

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县城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楼堂所建设,不得用于发放津补贴,不得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不足。

农业农村局和项目涉及单位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将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干部绩效考核内容。认真做好整合资金台账,对用途发生调整的资金,按照程序及时调整指标,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对虚报脱贫户、监测户数量,恶意套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或挤占、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及随意调整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应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实施、资金监管过程中出现问题、绩效考评不合格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追究申报、审批、实施、监管主体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1.林芝市2025年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明细表(第一批)


米林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1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链接:    自治区政府网站      区(市)县政府门户网站      市级部门网站  

主办单位:米林市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林芝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藏公网安备 54262302000002号   工信部备案:藏ICP备11000170号-8  网站标识码:5426230001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