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林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米林市生态环境问题举报投诉
电话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辖区生态环境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畅通群众监督和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发现、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将我辖区生态环境问题举报投诉方式向社会各界予以公开,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
集中受理期限为10月23日至11月23日(工作日9:30-13:00,15:30-18:30)。
辖区内各类破坏生态环境、污染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
1.工业企业超标排放废气、废水、固废乱堆乱放、噪声扰民、违法排污等行为;
2.施工扬尘污染、夜间违规施工产生噪声污染、渣土运输抛洒滴漏等问题;
3.餐饮油烟无序排放、露天焚烧垃圾、杂物等大气污染行为;
4.河道沟渠污水直排、垃圾漂浮、非法采砂、破坏水体生态等水环境问题;
5.非法占用林地、破坏植被、乱砍滥伐、违规开山采石等破坏生态地貌行为;
6.畜禽养殖污染、土壤污染、异味扰民等各类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生态环境问题;
7.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
8.其他各类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生态环境举报投诉电话:0894-5452663。
欢迎广大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反映线索请尽量明确问题发生具体地点、涉事单位或个人、违法事实,有条件的可同步提供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便于核查办理。
1.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2.依规高效核查处置。对收到的群众举报线索,第一时间登记受理、分类研判、现场核查,依法依规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调查处置,严格落实闭环管理,限时办理反馈。
3.从严执法推进整改。经核查属实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坚持依法从严查处,督促责任主体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4.如实举报义务。举报人应当客观真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严禁诬告陷害,对借举报恶意诬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米林市分局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