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群措 来源:国家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1-11-22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组织实施对全国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建立实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指导监督各地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起草统计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承办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工作,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和民间统计调查活动;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做好改革与法治的衔接工作,承担统计改革的相关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