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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职能

责任编辑:宋超    来源:林芝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01-25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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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与林芝市市交通运输局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交通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自治区、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编制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公路路政(包括高速公路、超限运输管理)、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等交通行政执法职能。

(三)负责全市超限运输检测站(点)的管理工作。

(四)统筹组织、指挥协调全市交通行业的专项整治,查处违法案件,协调全市重大和跨区域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五)参与本辖区内紧急客货运输的道路、水路运输保障工作。

(六)承担交通运输执法后督察和挂牌督办工作。

(七)承担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

(八)承担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复核工作。

(九)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十)指导林芝经济开发区、鲁朗景区管委会和各县开展行政执法、案件查办工作和业务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设下列6个正科级内设机构:执法监督科,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科,城市执法科,工布江达超限检测站,米林超限检测站,波密超限检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