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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林县第三季度县域环境监测结果公示

  •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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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考核实施方案》及《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要求,米林县政府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县域空气、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农村试点环境质量等开展了第三季度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现将米林县2020年第三季度环境质量信息公示如下:

(一)县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

我县地表水雅鲁藏布江上游500m,下游1000m处(7月、8月、9月)环境质量监测中,监测指标共计26项,监测结果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表1的II类标准限值。  

(二)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南伊珞巴民族乡琼林村县城集中饮用水源地取水口(地表水):(7月、8月、9月)共61项, 监测结果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表1的II类标准限值要求及表2和表3的标准限值要求。

(三)县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米林县人民政府空气监测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CO)、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细颗粒物(PM2.5)共计5项指标的日平均值的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1的II级标准限值要求。

(四)农村试点环境质量监测

1.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南伊珞巴民族乡才召村、扎绕乡雪巴村、扎绕乡甲玛村、扎绕乡彩门村、扎绕乡多卡村5个监测点位,共6项,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表1二级浓度限值要求。

2.农村水源地环境质量监测

南伊珞巴民族乡才召村、扎绕乡雪巴村、扎绕乡加玛村、扎绕乡彩门村、扎绕乡多卡村5个监测点位,共计29项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1的II类标准限值及表2和表3的标准限值要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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